释义 |
海南岛内居民免税政策为: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年满16周岁,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已购买机票、火车票和船票并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已经离开海南岛但没有离开该国,包括海南省的居民;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法律依据】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