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而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一)转换职位任职的;(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五)退休的;(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