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干了10天不干了有工资。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员工工资的,除非员工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员工。 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