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一个孩子需要立遗嘱吗 |
释义 | 只有一个孩子,建议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况下考虑立遗嘱: 1、需要对遗产进行具体的、明确的分配,或是对一些细节问题做出安排,比如设置监护人等; 2、希望规定遗产的分配比例和分配顺序,避免因为继承权利产生的争议,保障家庭和睦; 3、孩子还未成年,需要通过遗嘱规定监护人和财产保护人的身份; 4、孩子已经成年,但是父母希望通过遗嘱规定财产的分配比例,以避免子女过度依赖家庭财产而导致家庭矛盾; 5、孩子有特殊情况,例如患有疾病或残疾等影响其独立生活和自我保障的能力,需要在遗嘱中规定相关的安排。 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自愿的,不能是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所致; 3、遗嘱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虚构或者捏造; 4、遗嘱应当具有一定的形式,可以是口头遗嘱或者是书面遗嘱; 5、遗嘱应当具有特定的内容,包括财产分配的方式、财产分配的对象、财产分配的比例等。 综上所述,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上的各种条件和要求,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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