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未立遗嘱家产子女如何分 |
释义 | 父母未立遗嘱,家产子女平分。 对于父母没立遗嘱的房产,可以由子女共同继承。该房产可以归子女共同所有,将子女的名字共同写在房产证上面。该房屋的买卖需要经过子女的共同同意,卖房所得财产可以由所有子女平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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