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规定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的正式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的标准通常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医疗期届满后从事其他岗位等情形下,不得再设置试用期。一、国家规定试用期工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试用期考核方式最容易操作的试用期考核方式是采用试卷考试的形式。通过对劳动者书面试题作答评价劳动者往往能够更容易作为考核依据使用。但是不足之处在于书面试题过于僵化,可能有些能力无法在书面考核中发现。建议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组织对劳动者的专场实战型考试并由专门的人员予以打分评定。实战过程可以采用视频形式留档。三、不合法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现实生活中,少数用工单位会不合法的约定试用期。以下五种情形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是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四是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