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三十年到期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三十年到期的处理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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