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按期交房租的违约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租房违约责任和押金扣除规定。违约未提前一个月交房租需补交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东可扣押租客押金情况包括未按约定时间退租、未定期上交租金、损坏房东物品。承租人应协商解决或重新约定押金,合同履行至关重要。租房需注意承担租金能力,违约责任不可忽视。 法律分析 一、违约未提前一个月交房租的规定有哪些 1、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租房子的时候,应当注意自己能否承担租金。按照民法典规定,不管租金推迟交多久,只要比合同所规定的迟,都属于违约也许大多数房东遇到这种推迟几天的情况不会追究违约责任,但还是要记住,合同就是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约未提前一个月交房租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包括租客未按时退租、未定期上交租金以及损坏房东所有物品等。租房时需谨慎考虑自身承担租金的能力,并遵守合同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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