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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贵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在哪办理
释义
    一、贵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理的地点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二、贵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服务窗口的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政务服务窗口审查、审批
    4、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书
    5、送达结果
    三、贵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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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