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断交了还能再补缴吗 |
释义 | 没有法律规定可以补缴,但可以在重新就业后,重新缴纳。 一、判刑前的工龄能不能算 判刑前的工龄不能算。根据法律规定,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工龄的计算方法是: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二、领失业金期间工作已经做好了怎么办 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不能再领取失业险。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三、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哪些 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 1、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毕业那年年底,仍然没有工作,登记失业的学生; 3、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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