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监察工作,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的监督、纠察工作。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法律和遵守纪律的工作。在中国,1997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6月修正),对监察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