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务工和正式工是有区别的,劳务工确实不于厂方的工人,厂方不需要负责劳动保险什么的东西,工资形式也不同,正式工是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总工资帐到银行去出,劳务工是直接以应付账款的形式打给劳务公司。其实绝大多数厂子只有劳务工的,这不于欺骗,只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你虽然没有跟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厂子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托管给劳务公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