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签了能不能退款 合同签了不一定能退款。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其退还合同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订后可以修改吗 合同签订后可以修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可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三、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如下: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