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孩政策何时实施? |
释义 |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二孩政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为什么要修改法律 一是因为计划生育法律规范了公民的生育行为,是公民生育行为的底线;二是因为两孩生育政策与原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生育政策不一致。更何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先的相关条款也要经过一定的修正。 全面二孩实施后独生子女有优待政策吗 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孩政策还是二胎政策 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二孩政策的影响 好的方面主要有几点,大家可以参考:第一、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在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后,这几十年之内,人口出现大幅度的老龄化,这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大问题,现在我国的老年人口吗,每年增加的数量相当于一个西班牙的人口,所以二孩政策,可以解决这方面的社会问题。第二、解决劳动力逐年减少的问题上,二孩政策应该有一定的帮助,咱们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在2012年首次出现下降,同比下降幅度达295万左右。根据我知道的数据预测,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2025年将下降到8.4亿,2050年更锐减到6.69亿,二孩政策对于劳动力减少应该帮助不小。第三、计划生育的几十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虽然发展很快,但是随着人口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造成经济上的发展制约,这点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数据来验证,中国GDP潜在增长率预计将从1995年至2010年平均10.3%的水平,下降到未来的6.5%,所以二孩政策开始以后,会在一定程度上环境经济下行压力。第四、我们从现实的微观经济分析,目前我国经济的下滑,是的许多企业在亏损,甚至倒闭,但是如果二孩政策开始的话,那么最为受益的当属房地产行业、家具行业,服装行业,另外母婴有关的消费产业,也会逐渐的转好,特别是涉及医疗检测设备、免疫疫苗、婴儿配方奶粉、奶瓶、婴儿纸尿裤、婴儿护理产品。第五、我国的人才也面临着极度短缺的情况,现在很多的企业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如果二孩政策开始的话,那么企业和单位需求大量的人才,就会得到一定的满足,另外对改善我国现阶段的人才断层的问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二孩政策也有一些不利的情况:第一、人口畸形的发展有很大的可能性,因为大家可以看出来,无论是城市,或是农村,大家对于重男轻女一直没有什么改变,很多人第一胎是男孩的话,一般不会选择生第二个孩子,毕竟生活压力现在还是很大,而如果第一胎是女孩,那么就会生第二胎,长此以往社会问题还是会出现。第二、社会出现人口素质不平均的现象,因为在一些大城市里面,素质高的人不会多生孩子,而更重视的是对人的培养,农村则会持续的多生孩子,这样会造成人口的不平均现象,也会出现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第三、我国的二孩政策还会出现一个社会储蓄问题,因为我国属于劳动力成本很低的国家之一,而且我国的出口很强劲,投资很强劲,但是挣了钱的人不敢消费,大家都储蓄,因为有第二个孩子,这样消费又一次会出现紧缩的可能性。 山东省二孩政策是怎样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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