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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