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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贪污罪中公共财物范围应该有哪些
释义
    一、贪污罪中公共财物范围应该有哪些
    1、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二、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贪污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
    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主要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微机侵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技术手段侵吞股金、红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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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