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哪年取消的 |
释义 | 事实婚姻是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不承认了。事实婚姻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一、离婚后同居算事实婚姻吗? 离婚后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了,离婚之后同居只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是一样的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以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不一样,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 三、事实婚姻是不是也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我国法律、政策有不同的态度和主张。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件》施行之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即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不承认主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