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人事能看到员工以前社保缴纳记录吗 |
释义 | 公司应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登记,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公司需与员工共同承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用,而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应代扣代缴员工应缴纳的社保费,并每月向员工明细报告缴费情况。 法律分析 不能,公司缴纳社保只能从开户之日起算。《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拓展延伸 新公司人事部门如何查询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 新公司的人事部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查询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首先,他们需要登录到社保系统的管理员账户。然后,选择员工管理或人事管理的相关选项。接下来,输入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在员工档案中,他们可以找到社保缴纳记录的选项。点击该选项后,系统将显示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包括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等详细信息。人事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打印或导出这些记录,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或使用。请注意,查询员工社保缴纳记录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隐私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员工开始工作后的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还有义务依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险费,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应当及时向职工告知缴纳情况。对于新公司的人事部门,他们可以通过登录社保系统的管理员账户查询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但需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和隐私规定,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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