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遭受工伤之后,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上并不困难,不懂的可以问工作人员。 1、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一、申报工伤需要的材料 1、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和原件; 2、劳动者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和原件; 3、劳动者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和原件; 4、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片、录音等); 5、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6、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和原件; 7、其它材料等。注:社保部门只收复印件,准备原件的目的是社保机构要核对原件。 到用人单位所属区/县级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社保部门会根据劳动者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则会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二、工伤申请的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