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刑法并无倒卖武器装备罪这一罪名,倒卖武器装备涉嫌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其构成特征有: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观上为过失,即对于提供给武装部队的武器装备及军事设施,不知道是不合格的,对于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二、如何确定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三、如何确定构成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军事订货是保证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供应,满足国防需要的主要手段。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军事订货,是指部队根据国防安全利益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与行为人意欲达成或者已经达成的生产、供给某种国防建设物品合同的行为。这一军事订货的行为,其对象就是本罪主体应当从事生产、供给的对象,也称军事订货。军事订货,既包括军事卫星、航空器、坦克、火炮、汽车、装甲车等武器装备的订货,又包括供应军队作战、训练、施工、科研、后勤、医疗保障等军用物资的订货,还包括用于军事目的诸如各种建筑物、场地、设备等军事设施的订货等。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发生在战时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务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客观上无法完成订货,没有条件完成军事订货,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及一些特殊困难,延误订货的,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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