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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带债务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释义
    连带债务构成的条件有债务人为两人以上,且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内,债务的标的为同一标的,债务人之间具备连带关系,且债务人之间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同一目的。
    一、怎么认定连带关系
    可以通过合同是否有约定来认定连带关系。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那么就可以认为存在连带关系。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是法律没有依法规定,那么就默认为不存在连带关系,债务有债务人个人进行清偿。
    二、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如下: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法律规定申请支付令需要支付的金额如下:
    1、申请支付令每件需要交纳申请费100元;
    2、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如果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
    三、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比如在产品责任中,生产者和销售者就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找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找生产者承担责任,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二十一条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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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