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约定直接用质押物抵债有效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无效,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 物的所有权 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