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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何区别
释义
    土地流转和租赁的区别,在于对象、主体和期限的不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签署土地流转合同需要准备土地证、出让合同、税务证明、评估报告、图件资料、审计报告和增值税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何区别
    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
    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土地流转合同受合同期限限制。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提醒您,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三、签土地流转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增值税上缴证明材料。
    结语
    土地流转和租赁有以下区别: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土地流转合同受合同期限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签署土地流转合同需要提供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原土地出让合同、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土地评估报告、图件资料、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增值税上缴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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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