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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曾经的集体土地给供销社使用了几十年。现在供销社是否有权拍卖。如果没有权拍卖是否可以收回集体
释义
    现在供销社没有权拍卖,但也不可以收回。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一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九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条,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以上是关于曾经的集体土地给供销社使用了几十年。现在供销社是否有权拍卖。如果没有权拍卖是否可以收回集体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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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