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能改孩子姓氏,需双方协商一致。未满18岁由本人或父母申请,18岁以上自己申请。夫妻离婚后不得自行更改孩子的姓氏,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法律规定如下:未满18周岁的人在更改姓名时,应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在更改姓名时,应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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