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一亩多少钱? |
释义 |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主要根据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确定,包括经济损失赔偿和富余劳动力赔偿。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由省规定。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需协商并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政府征用土地主要为社会公共利益,不需要赔偿,但需要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与土地用途有关。 法律分析 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一亩多少钱? 国家征用土地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需要补偿,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征收土地还是征用土地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因为政府从事这样的一种活动,主要就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不需要赔偿,而补偿的具体的标准也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计算的,因此补偿的具体的金额和土地用途有直接关联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用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而不是赔偿。土地补偿标准包括经济损失赔偿、富余劳动力赔偿以及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等。具体的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来确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编制投资概算。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总之,征收土地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并根据土地用途和产值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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