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房屋时是否涉及个人破产? |
释义 | 全款购房属于破产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财产。破产财产范围还包括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和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价款。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债权人可申请更换。 法律分析 一.全款购房属于破产财产吗 1.全款购房是可以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因此全款购房属于破产财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二.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 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结语 全款购房属于破产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全款购房可以视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范围包括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价款。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可申请更换管理人。具体指定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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