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正式立案后一个半月内审结的。侦查阶段:逮捕后一般为两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到七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到检察院至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一个半月。检察院到法院至审判阶段:最长两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侦查机关都可以补充一个月,再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章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