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期违约和根本违约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1、违约时间不同: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2、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
    3、表现形式不同: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即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客观存在的违约行为。
    4、违约形态不同: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是对诺言的完全违反。实际违约则包括不履行、延迟旅行、不适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种样态。
    5、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提供履行担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否则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而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实际的损失已经形成,无法挽回,债权人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咋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1、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会构成违约,此时就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违约责任就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当然,要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可以要求解除买房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23: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