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签了offer里的回执,上面提到了违约金,要是不去的话,要不要赔啊 |
释义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适当调整。违约金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法律分析 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还能要求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超过实际损失30%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拓展延伸 解读违约金条款:未履行合同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如果您签署了合同并在回执上确认了接受该条款,但最终选择不履行合同,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的目的是作为一种补偿措施,用于弥补对方因您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在考虑不去履行合同之前,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免因违约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责任。 结语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如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不符,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适度增减。违约金应相当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合同订立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法院一般不支持超过实际损失30%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违约应赔偿相当于违约所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到的损失。在考虑违约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法律意见,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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