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协议书是否有必要 |
释义 | 婚前协议书的必要性取决于具体情况。这是夫妻在结婚前签署的协议,涵盖了夫妻姓氏、住所、家务分工、生活费支付、财产制度、金钱自由支配、子女姓氏与抚养、家庭暴力等事项。除了合同规定的事项外,双方还可以增加或减少条款。可以从模板中选择双方同意的条款,但其他条款可能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婚前协议书是否有必要根据情况而定。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的协议,针对夫妻姓氏、住所、家务如何分工、生活费支付、夫妻财产制度、自由处分金、子女姓氏及抚养、家庭暴力等事项。当然,除了合同中规定的事项外,双方还可以增加或减少其条款的内容。可以从这个婚姻合同模板中选择双方都同意的条款,但另一个条款的内容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婚前协议书是夫妻在婚姻登记前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就法律效力而言,婚前协议书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参考依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受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限制。在适用范围上,婚前协议书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方面,但并不包括夫妻感情、子女抚养权等无法事先确定的因素。因此,在制定婚前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公平,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婚前协议书是夫妻在婚前签订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受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限制。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方面,不包括感情和抚养权等无法确定的因素。制定时需慎重考虑,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合法、合理、公平,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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