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被抢注后怎么撤销? |
释义 | 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一、恶意抢注商标会怎么样 恶意抢注商标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请,宣告恶意抢注行为无效。但是这种申请是具有时间限制的,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并且对于恶意抢注行为的无效申请,只能由相关人员提起,而非所有人都可以进行申请。 二、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是什么 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是:申请人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等。 三、商标认证是什么怎么做 商标认证的途径如下: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5、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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