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十岁杀人的不负担刑事责任,所以不会判刑。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会在受理案件一定的期限内审理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普通刑事案件怎样进行判刑,要依据刑事案件的证据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发下情况作出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后,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确实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有罪的判决,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 2、如果依据法律的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罪的,应该作出无罪的判决。 3、如果犯罪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罪的,法院应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