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妇女劳动者怀孕期间降薪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未经员工同意,不得随意降薪,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