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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工作加重可以告单位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怀孕工作加重可以告单位吗
    孕期被加重了工作量,怀孕女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公司让孕妇加班可以告公司吗
    可以。单位强制孕妇加班是不合法的,
    由于女性职员在怀孕期间,是不能完成那些高强度的工作的,故此对于任何的单位要求强制加班的情形,都是可以拒绝的,并且对于那些威胁不加班就会被辞退的情形,此时是可以先加班,然后掌握一些单位的强制性证据,然后提出诉讼。
    三、孕期被加重了工作量怎么办
    孕期被加重了工作量的:
    (1)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怀孕期间是否有权不加班
    怀孕期间有权不加班,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五、反而加重工作量导致流产,这个怎么赔偿??需要怎么赔偿?
    但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规定,流产没有造成生殖器官伤残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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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