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名词解释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随便看
工伤保险待遇不能风险代理吗
代理工伤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流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是否需要律师代理?
用代理合同能申请工伤吗
工伤报保险公司的流程具体是
劳动仲裁带什么材料
申请劳务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带齐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应当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
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受伤工人要求合法其可享受什么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遭受工伤后应当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有哪些条件?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要求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必要的法律援助?
restoration to the roll
restorative damages
restore
restored construction project
restore order l
restowage
rest period
restrain
restraining measure
restraining order
restraining order
restraining order
restraining power
restraining statute
restraint
restraint
restraint condition
restraint effect of administrative act
restraint mechanism of enterprise behavior
restraint of liberty
restraint of marriage
restraint of princes
restraint of trade
restraint of trade
restraint of trade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1: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