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名词解释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随便看
特种作业证年龄要求 -法律知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资质使用期限和有效期的区别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如何办理延续手续?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延续
建筑公司办理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工地超龄是多少岁 -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工人超过多少岁不能进入?
建筑工地超过60岁工人可以要吗?
参加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参加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年龄 -法律知识
对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年龄上限 -法律知识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年龄限制吗 -法律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多少岁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操作证限制多大年龄呢
特种作业操作证年龄 -法律知识
2023年工地工人年龄上限是多少呢
不受理和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怎么办
判决宣告后又发现新罪的要如何处理
判决宣告后发现新罪怎么办?
判决宣告后又发现新罪要怎么办
教会法典
教会法规
教会法学
教会法学派
教会法院
教会建筑用地
教会人员特权
教会所属土地
教会特许法庭
教科书
教科文卫法规
教科文组织
教练员
教练员奖励制度
教令
教令法专家
教名
教母
教牧传道人员
教区长
教区记事录
教区税
教权主义
教师
教师法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1 1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