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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安全生产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犯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涉嫌安全事故生产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制度当中没有危害安全生产罪这样的罪名,但是安全生产事故罪。这些安全生产事故不同于一般的工伤事故,生产作业当中受伤的这些职工自然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但企业的主要责任人也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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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4: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