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可以退伙?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有哪些呢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特殊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财产什么时候被继承人继承 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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