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的 住房公积金 可以提取。职工 可以提取公积金 的情况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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