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9年3月30日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拟订;在京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在京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对劳动监察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由其所属的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承担。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