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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单位个人都可以报吗
释义
    工伤发生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工伤。 但是申报工伤的时间不同,单位申报的时间是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个人申报的时间是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职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医疗诊断书等资料。该期限从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依法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若单位超过时间未申报,或用人单位不愿意申报。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报工伤。工伤认定下来后,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就可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工伤去哪报销?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规定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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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