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48%,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同为12%,取下限并将各项基金缴费比例加总可得单位“五险一金”缴存比例为44.28%,个人缴存比例为22.2%,这两个比例之和是66.4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