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合同中的土地他项权有哪些呢? |
释义 |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他项权利人合同中的土地他项权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租赁权、借用权、耕作权、抵押权。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有哪些证件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二、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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