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保金一般是5%还是10% |
释义 | 工程质保金为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合同约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但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的5%。 法律分析 工程质保金不是10%、是5%。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法律依据:工程质保金不是10%、是5%。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拓展延伸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如何确定? 确定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的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做法是将工程质保金设置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或10%。然而,具体比例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工程的规模、难度、风险程度等。有些项目可能需要更高的质保金比例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因此,在确定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相一致。最终的目标是保障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 结语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通常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如5%或10%。然而,具体比例的确定需考虑工程规模、难度、风险等因素。有些项目可能需要更高比例以确保质量和安全。因此,在确定比例时,需综合考虑各因素,并与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致,以保障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成功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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