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内的物业的加价代收水电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一、电价不合理怎么办 电价是物价局批准的,认为不合理,可以向物价局提出意见。收费人员在核定价格外乱收,可向当地物价部门或电力部门反映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二、用电阶段性的扣费标准 用电阶段性的扣费标准如下: 1、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2、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3、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计算公式: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三、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窃电量=窃电容量x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时间的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算)所以窃电追补电费=窃电量x电价,然后收取窃电违约金=窃电追补电费x3至5倍,最后窃电追补电费+窃电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金额。居民窃电属于盗窃行为,情节轻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重的,可能会构成盗窃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