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的出轨行为是否算作出轨?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冷静期的构成要件和需要的材料。离婚冷静期是指离婚申请提交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的期间。期间内出轨仍然被视为出轨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了离婚证,结束了婚姻关系,才不算出轨。离婚冷静期的构成要件包括前提要件、期间要件、主体要件、机构要件和行为要件。离婚冷静期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 法律分析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夫妻的婚姻关系并未完全终结,因此在此期间出轨仍然被视为出轨行为。 2、还没有领取离婚证,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仍然是夫妻,还存在着婚姻关系; 3、只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了离婚证,结束了婚姻关系,才不算出轨。 一、婚姻冷静期的构成要件如下: 1、前提要件是,三十日冷静期届满时,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 2、期间要件是,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只能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4、机构要件是,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5、行为要件是,请求发放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部分,期间出轨仍然被视为出轨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冷静期后领取了离婚证,结束了婚姻关系,才不算出轨。因此,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当事人仍需注意自己的行为,以免影响离婚进程。同时,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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