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 1.公司应当直接送交股东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公示、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3.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必须在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一、公司法人对公司财务有异议怎么办? 一、公司股东对财务账目有争议应该的处理方案: 1、提出书面的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对有疑点处做出合理的解释。 2、可以向股东会申请聘请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 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国有股的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国有股的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股东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4、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依法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股东可否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特别提醒:一般公司的小股东很难实现自己的知情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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