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充分协商,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金额等条款内容。如果已经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擅自修改保险条款。但如果保险人在合同签订后出现了新的重大疾病,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调整保险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条:“保险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条款应当明确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人、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单方面擅自修改保险条款。但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条款内容发生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重新协商或者签订书面协议。” 因此,如果购买的重疾险不包含肺结核,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调整保险条款,重新确定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金额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