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拒绝赔偿,但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对于肺结核的理赔,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的理由有以下几种: 1. 未披露病史: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肺结核等相关病史,保险公司则有权利拒绝理赔。 2. 疾病期间超过免赔期: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设有免赔期,即投保人必须在免赔期内才能享受保险赔偿。对于肺结核等疾病,免赔期可能会比较长,如果疾病发生时间超过免赔期,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偿。 3. 保险期间已过:如果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已经过期,即使其在保险期间内患有肺结核等相关疾病,保险公司也没有理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约定的免赔额、赔偿限额、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事项,应当在保险单中明确表示。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