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以合同前未告知的事实为由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投保人故意欺诈,隐瞒真实情况,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肺结核等疾病病史,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以合同前未告知的事实为由解除合同。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欺诈、隐瞒真实情况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假;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三)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四)不按规定交付保险费的。 (五)被保险人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加保险事故的风险的。 |